查看原文
其他

天河区司法局“四举措”全面落实“援调对接”机制

    广州司法行政

点击上方蓝字,轻松关注



近年来,天河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立体化解决新路径,全面落实“援调对接”机制,有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2022年上半年,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共提供法律咨询318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99件,归档结案的刑事案件197件,民事案件318件(其中调解结案46件),回访法律援助案件183件、满意率98%。



诉讼引入调解,高效化解纠纷

指引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对案情简单、诉求清晰、争议不大的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推进调解,引导受援人妥善解决纠纷,消除隔阂,有效提高司法效率,为受援人免除“诉累”。如在工地受伤的刘某与发包方产生纠纷,通过经办法官、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案件的律师多次以案释法,双方均表示愿意相互理解退让,刘某与发包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获得赔偿10万余元。


仲裁指引援助,创新工作模式

依托驻天河区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及时接受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立案后提前介入,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和仲裁员就案情进行会诊把脉,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如朱某等10名工人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经营不善面临注销等问题,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案件的律师从企业角度劝导用人单位履行好社会责任,安抚劳动者要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天河区劳动仲裁院当庭出具调解书,工人们获得经济赔偿金15万余元。


调解对接援助,节约维权成本

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融入法律援助工作中,按照“调解优先、调援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优势,有效分流诉讼案件,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如聋哑人陈某受雇于康某承担垃圾分拣工作,在工作期间不幸摔伤,造成左侧肱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最终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案件的律师、所属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公益律师的多方协力下,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


组建专业队伍,提升办案质量

引进优质社会律师资源,建立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库(其中擅长民事诉讼业务163人、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110人)。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提升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履职能力。建立办案质量、工作作风、服务态度,通过受援人满意度调查、经办人意见征询和旁听庭审等形式对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案件的律师庭前准备、事实证据的分析判断和运用、法律关系的掌握和运用等方面进行总体评议,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来源丨天河区司法局

编辑 | 晓琳





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